集资房的大产权证办理手续有哪些?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力?

来源: 农交网 2020-11-20 17: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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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自然都需要精挑万选,但是由于现在市场商品房价格太过于昂贵,因此只能考虑购买价格相对低廉一些的集资房,购买了集资房,肯定也会办理产权证,集资房并没有产权证,只能办理大产权证,那么集资房的大产权证办理手续有哪些?集资房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力?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集资房的大产权证办理手续-摄图网

一、集资房的大产权证办理手续有哪些?

在集资房建设完毕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办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集资房产权证初始登记时办理手续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二、集资房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力?

(一)认定集资房转让协议有效

1、双方签署集资房转让协议,是双方自由意志的体现。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遵守自治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签订协议主体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订合同时,完全可以预见其行使民事权利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能因追求利益的下降,而对约定反悔,否则势必会助长一种违背诚实信用、随意悔约的不良社会风气,这和我国《合同法》维护交易稳定和维护经济秩序的立法目的相悖,也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

2、对于集资房转让中协议签订时仅仅是一种集资房“资格”或“指标”转让。对于这种资格,在法理上可归为一种可期待物权,属债权,而债权作为典型的民法范畴,完全遵守私法的原则,在法律没有强制限制时可依法转让。由此协议性质可定性为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受私法原则调整,在私法领域,并没有对此明确限制,因此应认定转让协议有效。

(二)认定集资房转让协议无效

转让集资房时应当经过所有权人同意。我国合同法对所有权行使有着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该合同有效。”对于集资房而言,职工享有的只是有限产权,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如果职工在转让集资房时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应认定该转让无效。

好了,关于集资房的大产权证办理手续有哪些以及集资房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力这方面内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叙述这么多了,如果你想要办理集资房大产权证,那么这篇文章定能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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