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宣恩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创建方案

来源: 宣恩县农业农村局 2024-09-09 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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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宣恩县农业农村局 宣恩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发布宣恩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创建方案,目的是构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共管、信息共享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交易规则等。如有宣恩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宣恩县农村产权交易。下面是文件内容全文:

宣恩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创建方案

宣恩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创建方案

为持续做强我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激活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综合产权优化配置,提高农民收入,激发主体活力,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创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激活农村资源潜能,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群众财产权益,为实施强县工程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二、创建目标

以“深化农村改革、盘活集体资产、激活交易市场、促进产权赋能、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健全完善机构、广泛宣传培训、引导进场交易、规范交易程序”为工作重心,建立县、乡、村工作机制,实现品种上求齐全、数量上求突破、规则上求完善、服务上求高效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步骤

运用湖北数字农经网及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产权交易功能,构建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共管、信息共享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交易规则,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明确交易范围和流程,做到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推进农村产权在线交易,确保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明显提升。

(一)健全组织机构。一是建立工作机构。县、乡(镇)要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强集体“三资”监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抓手,摆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施强县工程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部门配合。二是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要配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专职人员3人以上;乡(镇)要配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专(兼)职人员3人以上;村级组织明确1名定补干部负责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形成县、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队伍。三是完善政策制度。依据县人民政府印发《宣恩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宣政规〔2021〕1号),完善产权交易规则,明确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运行机制。

(二)完善交易体系。一是组建县乡村三级交易平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要指导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依托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村(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交易服务点。建立一个覆盖乡镇、村(社区)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受理并依法组织规定额度范围内的农村集体“三资”的购置处置、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采购等交易。二是分层分级交易。明确交易行为应当根据交易规模和交易方式,划分分级负责的范围。

(三)建立动态资源库。一是建立动态资源库。结合“三资”监管平台资源及清产核资相关工作,全面掌握各村闲置房产、场地、四荒地、集体建设用地、有可能连片成块流转的农户承包地(包括果园、茶园等)以及鱼塘、水面等集体资产资源信息,建立存量资源库。二是发挥村级力量。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的新发展模式,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产权交易中的主体作用,把集体资源捆绑使用,作为田园综合体、农旅融合、康养等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社会资本。

(四)强化业务指导。围绕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政策解读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下乡指导基层业务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对分管领导及具体从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的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基层人员对产权交易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业务能力。

宣恩县农业农村局 宣恩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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