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农民宅基地?流程是什么?

来源: 农交网 2020-08-02 2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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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来说,宅基地跟承包地一样,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有了宅基地才能盖房子。但是农民在使用宅基地的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宅基地是可以依法收回的。那么村集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农民宅基地?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

一、村集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农民宅基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集体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集体收回宅地基使用权,并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宅基地的;

4、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5、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6、在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权证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由集体收回使用权;

7、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

1、农民(代表)会议表决

该表决应当由村民会议完成;如村民会议书面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则可由村民代表会议完成。如果由村民会议表决,村委会应当在召开会议前10日将开会的内容告知村民。如果由村民代表大会来表决,则村委会应当在会议召开7日前,告知村民代表会议议题。

2、通过自然资源所提交申请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后,村委会应向所在的乡镇自然资源所提交收回土地的申请。自然资源所收到申请后做简单整理后,提交县一级自然资源局。

3、现场勘察

自然资源局收到材料后会进行现场勘查,作出书面的审查意见,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4、政府审查

(区)县级人民政府在收到自然资源局的材料后予以审查,并告知村民在收到听证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听证申请。政府组织听证,须在召开听证会7日之前通知申请人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人民政府认为村委会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则批复村委会收回宅基地,并且限期腾退,办理补偿安置手续,依法落实补偿安置,授权村委会办理注销手续。村委会需要将县政府的批复进行公布。

5、主动搬迁

村民依据批复主动搬迁,村委会拆除地上房屋并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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