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征收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 农交网 2020-06-08 15:53:34
1786次

大家都知道建设用地不同于普通的农用地,建设用地一般都是拿去建设公共事益的建筑物,比如我们平时所见的公园、商场等其他之类的,那么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吧。

一、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的六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合理的补偿。如果有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进行抢种、抢建的则不进行相关补偿。

(二)征用耕地的,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依照本文条例中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进行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如果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来的生活水平的,需要经过当地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且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特征

大家都知道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然后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一种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需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合理的补偿费,但是如果有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就必须对其进行相对应的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而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三、征收土地的审批

征收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度。

国务院的批准权有以下三条内容: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再将其报国务院备案。如果在征用土地的审批过程中,要征用农用地的话,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那么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建设用地征收补偿”的全部相关内容了,由上我们可以得知,因建设用地征收不同农业用地时所获得的补偿金是不一样的,可以看看你属于哪种情况。

上一篇: 农村建设用地有补偿吗?补偿标准是什么?
下一篇: 安徽土地征收标准是什么?有相关政策介绍吗?
乡村振兴大潮催生的创业好项目!本地还剩1个名额,手慢无>>>>
banner
你可能感兴趣
一键获取 产权交易定制服务
申请试用
咨询了解
其他
填写产权交易定制需求,免费获取产权交易解决方案
精选农村产权交易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
农交网 解决方案 农商入驻 美丽新乡村 致富项目 地信网
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是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农村产权交易合作解决方案提供商 湘ICP备14003170号 ©版权所有土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