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源县人民政府发布2则征收土地公告、2则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计划对渭源县的某些村进行征地拆迁。那么,2022年渭源县拆迁村名单有哪些?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以下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2022年渭源县拆迁村名单
1、田家河乡元古堆村
根据《渭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渭政告字〔2022〕41号):征收田家河乡元古堆村土地,东邻道路、南邻圣元药厂、西邻元古堆村耕地、北至元古堆小学,征地面积约9亩(耕地)。
2、清源镇河口村、柯寨村、城关村
根据《渭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渭政告字〔2022〕42号):征收清源镇河口村、柯寨村、城关村土地,东邻县城东区310国道新建大桥、南邻新建龙亭学校分校、坑塘及河口村耕地、西邻渭水源药材市场、北至新建灞陵桥路东段及柯寨村耕地,征地面积约135亩(耕地、林地、未利用地)。
3、新寨镇新寨村
根据《渭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渭政告字〔2022〕43号):征收新寨镇新寨村土地,东邻农路、南邻耕地、西邻农路、北至农路,征地面积28.68亩(均为未利用地)。
4、清源镇柯寨村
根据《渭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渭政告字〔2022〕44号):征收清源镇柯寨村土地,东邻耕地、南邻耕地、西邻县中医院、北至耕地,征地面积23亩(耕地)。
二、渭源县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照《渭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渭源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渭政发〔2020〕63号)规定补偿。
(1)田家河乡:补偿标准为22104元/亩。
(2)清源镇: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2220元/亩,林地补偿标准为29554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222元/亩。
(3)新寨镇:农用地补偿标准为36250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3625元/亩。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耕地内苗木按照《渭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耕地内苗木补偿标准的批复》(渭政发〔2016〕复字30号)规定的标准补偿。
(2)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渭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渭源段)土地征收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定政函〔2016〕211号)规定的标准补偿。
总结:2022年渭源县拆迁村名单涉及3乡(镇)5村,即田家河乡元古堆村,清源镇河口村、柯寨村、城关村,新寨镇新寨村,补偿标准已公布,希望对大家有用。点击:渭源县农村产权交易
2024年7月30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健全全市域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工作要求,确立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市场运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新区、园区、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
573次
2024-08-05
2024年3月21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安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安政发〔2024〕5号),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三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产权的有效流通、市场竞价和阳光交易,形成科学完善且符合区情实际和特色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745次
2024-05-06
2023年12月29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737次
2024-03-04
2023年12月6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505次
2024-03-04
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甘农经发〔2023〕14号),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504次
2024-01-09
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海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白沙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陵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陵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