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集体建房有哪些条件要求?谁可以申请?

来源: 农交网 2021-05-31 18: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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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各地区是可以按照经批准的村镇规划,结合实际,组织制定集体建房实施计划。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集体建房。那么村民集体建房有哪些条件要求?谁可以申请?

一、村民集体建房有哪些条件要求?

【集体建房分配资格】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村民,可以申请分配集体建房:

(一)未分配宅基地,且符合“一户一宅”宅基地申请政策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与村集体协商一致,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并注销原宅基地使用证及其房屋所有权证,凭宅基地“以地换房”的村民;

(三)原住房不符合村庄规划或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搬迁的,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安置的;

(四)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纳入的其他情形。

【集体建房要求】

村民集体建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须符合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村民集体建房按照城市居住区规范要求进行高起点设计,为多层或高层单元式住宅楼,应按实际需要建设多种户型,以满足不同农村村民家庭的住房需求。

(三)村民集体建房规模以实际需求为基准,可按不高于实际需求上浮10%进行建设和预留。

二、谁可以申请集体建房?

村民集体建房的建设主体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集体建房的资金筹措、方案设计、住房分配方案制定、土地整理(含拆迁)、旧宅基地退出(收回)、项目施工、基础设施配套、建成后的小区管理等。

【集体建房申报程序】

农村集体建房的应按下列程序申报:

(1)编制村民集体建房建设方案(包括资金筹措及成本核算、房屋分配、建设计划等内容),方案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涉及林地的),选址需避让自然保护区,并予以公示和征求意见。

(2)表决:方案须经过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3)公示:表决结果及相关材料应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核:经表决的申报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严格审查把关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土地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涉及林地的),是否经过民主表决及公示程序、房屋分配对象是否适格等,再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复审。

(5)审批:复审通过后,由农业农村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6)报建: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批的,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申请办理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等手续。

【集体建房的房屋确权登记】
经合法批准的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农民公寓或住宅小区(包括各类村居民公寓、农民公寓、拆迁安置房等)纳入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范围,确权登记给符合住房分配条件的村民,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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