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告

来源: 靖州县人民政府 2021-04-27 10:09:13
677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意见》(湘发〔2019〕1号)等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告-官网截图

一、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开展确权登记颁证。

二、以已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调查结果为基础,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全面查清农村范围内每一宗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完成后,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相关要求,由村组集中申请,县自然资源部门批量受理、审核、登簿的方式,开展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

三、2020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

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范围涉及的相关权利人应做好资料提供、指界、申请等相关工作。

五、单位指界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个人指界须提交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指界的,须提供指界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如有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湖南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上一篇: 内蒙古赤峰红山区农村产权改革工作基本完成(附相关问题解答)
下一篇: 湖南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关于严禁耕地抛荒加强粮食生产的通告
乡村振兴大潮催生的创业好项目!本地还剩1个名额,手慢无>>>>
banner
你可能感兴趣
一键获取 产权交易定制服务
申请试用
咨询了解
其他
填写产权交易定制需求,免费获取产权交易解决方案
精选农村产权交易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
农交网 解决方案 农商入驻 美丽新乡村 致富项目 地信网
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是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农村产权交易合作解决方案提供商 湘ICP备14003170号 ©版权所有土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