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目标,以推进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累计开展广播电视宣传2期,印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200多本,发放《产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多幅。围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股权量化、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等工作,分乡镇召开业务培训会20多场(次)。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乡、村干部政策知晓率和农民群众的参与度,营造了广大干部群众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是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在2017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清理核实、价值评估、产权界定、公示确认、审核备案、建立台账、汇总上报”的工作程序,逐村、组对2018、2019年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对各村清产核资数据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核,对少登、漏登、错登、重登的资产进行了重新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对各村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财政扶持资金等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盘查登记。对“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操作进行了指导培训,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中的数据进行了更新,实现动态监管。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界定成员身份。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及“五项可确认、五项资格保留、六项不可确认”的认定条件,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成员身份条件,扎实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重点对外嫁女、入赘婿、新生儿、丧偶离婚妇女、回乡返乡人员、农转非人员、空挂户等特殊群体进行核实确认,防止出现成员身份认定“两头空”“两头占”现象,确保认定结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是合理设置股权,全面推进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等要求,现阶段各村均设置20%的集体股,设置80%的成员股,在股权管理上,折股到户、量化到人,实行静态管理模式,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在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的基础上,各村正在加快组建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全面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整体改革工作将按10月底完成。(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2020年9月1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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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健全全市域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工作要求,确立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市场运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新区、园区、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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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安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安政发〔2024〕5号),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三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产权的有效流通、市场竞价和阳光交易,形成科学完善且符合区情实际和特色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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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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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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