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动迁补偿纠纷怎么解决?附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办法

来源: 农交网 2021-01-14 16: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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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的土地被统称为集体土地,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被批准入市流转,这类相对也更加值钱,在征地补偿中也会有更多的纠纷。那集体建设用地动迁补偿纠纷怎么解决呢?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哪些呢?

集体建设用地动迁补偿纠纷-摄图网

一、集体建设用地动迁补偿纠纷怎么解决

在2015年5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下发《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5号)之前,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是按照协调→裁决→诉讼的程序解决纠纷的。但是在该文件下发后,将上述裁决程序取消了,要求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因此,现阶段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争议,应当按照协调(可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程序解决纠纷。此外,上述补偿标准是整体的、针对全体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如果是针对某一被征收人作出的补偿决定(或交地决定),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不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

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摄图网

二、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办法

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安置,是指被拆迁房屋拆除后,被拆迁人可以获得多少安置房。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主要看地方政策,总的来说有三种类型:

1、按户籍人口数量确定安置面积

以合法有效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房批准文件等计户,该户内户籍人口数量排除已经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人口后,乘以人均安置面积即为总的安置面积。而不少拆迁项目还会出一些照顾性政策,比如独生子女、大龄未婚、住房困难等情形增加一定安置面积。

2、按房屋面积或宅基地面积确定安置面积

有的地方按照房屋面积乘以一定系数确定,有的地方按宅基地面积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比如北京不少城区的补偿安置方案中就按照宅基地面积的70%确定安置面积。

3、混合模式,即允许被拆迁人根据自家“人多地少”或“人少地多”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按户籍人口数量还是按建筑面积确定安置面积。

总结:集体建设用地动迁补偿纠纷一般可以先申请区县政府协调,如果对协调结果不满意,可以直接起诉解决;而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安置一般会按照以上三种方法进行,但各地的政策并不完全一样,还需要大家自行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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