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河道产权属于谁?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 农交网 2020-09-27 17: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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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农民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渐提高,很多人都积极配合国家对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但由于农村土地资源广阔,很多土地都不清楚权属是谁的,比如农村小河道产权属于谁?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下面小编就为和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农村小河道产权属于谁-摄图网

一、农村小河道产权属于谁?

农村小河道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具体管理与使用权是农村集体。根据《物权法》中第46条至52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及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并保护珍贵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破坏自然资源。”因此农村小河道属于国家所有,并且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合理调配河水供给。

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摄图网

二、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程序因争议双方主体不同而有差异。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四)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五)跨越县、市、省级管辖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这类权属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土地管理机关组织部门临时组成仲裁委员会调解和裁决,并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执行。

(六)地方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生的权属纠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若当事人双方土地跨县、市、省,可以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七)当事人对有关政府处理决定不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土地权属争议解决之前,双方都不允许改变土地现状,且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

好了,关于农村小河道产权属于谁以及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怎么处理这方面的内容,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农村土地权属确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农民朋友一定要多了解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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