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加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提高补充耕地指标使用效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
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
(一)指标所有人申请交易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交易申请书(交易数量、耕地质量等级、交易方式、由指标所有人确定的起始价等);
2.市(州)、县(市、区、行委)人民政府出具的指标交易同意意见;
3.指标有效证明(新增耕地坐标和位置图、竣工验收批复文件、国土资源部备案号等);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指标购买人申请交易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交易申请书(交易数量、需补充耕地质量等级、交易方式、由指标申请人确定的起始价等);
2.拟使用指标项目的合法性证明(单独选址项目购买指标的,需提供该项目的立项或预审批复;申请批次用地的市(州)、县(市、区、行委)分批次项目购买指标的,需提供批次用地占用耕地的情况说明);
3.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协议交易
(一)备案申请书;
(二)双方已签订的指标交易协议;
(三)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挂牌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挂牌交易公告;
(二)项目基本情况(产生拟交易指标的土地整治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图幅号、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及项目备案号、拟交易指标基本情况、新增耕地坐标和位置图等);
(三)指标购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资格的方法;
(四)挂牌时间、地点、挂牌期限和竞价方式;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法;
(六)竞买保证金(不低于交易起始价格的20%);
(七)竞买申请书样本、竞买资格确认书样本、竞买报价单样本、挂牌成交通知书样本、挂牌成交确认书样本、指标交易合同样本等。
以上就是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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