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谁发明的?公摊面积多少属于正常范围?

来源: 农交网 2023-07-27 1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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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的概念在房地产开发中非常常见,它对于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的费用、管理和维护费用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确保了住户在使用公共区域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公摊面积谁发明的?公摊面积多少属于正常范围?

一、公摊面积谁发明的?

有人说公摊面积是李嘉诚发明的,也有说是霍英东发明的。“公摊面积”起源于中国香港,而香港早在2013年开始就已告别“公摊面积”,实行住宅物业销售新规——对于新房,只能用实用面积来标注面积,以“每平方呎/平方米”来表示售价,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罚款100万—500万港币,判处3—7年监禁。对于二手房,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强制要求,中介销售过程中向二手房购房者分别提供以“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计价的双份售价资料。

二、公摊面积多少属于正常范围?

公摊面积属于正常范围规定如下:

1.多层住宅公摊面积在10%-15%,即14-21平的公摊面积。

2.普通小高层(7-11层)公摊系数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公摊系数在15%—20%。

3.高层公摊面积为20%-25%,如140平的房子,公摊面积为28-35平。

4.别墅类公摊面积为1%到8%,但不同类型,公摊率有差别,如独立别墅无公摊,联排别墅公摊则在1%到8%。

三、公摊面积通常包括以下类型的共用区域:

共用走廊:公寓大楼内的走廊通常是所有住户共享使用的,因此其面积被公摊。

电梯间:多层建筑内的电梯间也是所有住户共同使用的,其面积被公摊。

外墙:建筑外墙属于整栋建筑的公共部分,因此其面积通常也被公摊。

公共设施:如健身房、游泳池、花园等在某些公寓楼或小区内供所有住户共同使用,其面积也可能被公摊。

以上就是公摊面积相关内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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