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怎么流转?

来源: 农交网 2023-06-10 08:46:14
1208次

为鼓励农民盘活闲置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住宅,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实现宅基地有效合理的利用,目前的政策允许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怎么流转?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一)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原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这种土地流转方式目前较为普遍。采取这种方式流转的,大多数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而又不愿意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二)转让

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通过转让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三)互换互换

是指承包方之间为各自需要或者方便耕种管理,通过自愿平等协商,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后,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由原承包者承担,也可随互换而转移,但如果转移了则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入股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按股分红。

(五)出租(租赁)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包括个人、集体、企业或其他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出租人(承包方)负责。

(六)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下,以不转移农村土地之占有,将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依照担保法规定拍卖、变卖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或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受偿。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怎么流转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流转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具备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组织成员,且只限定于转给本集体的组织成员。同时流转后,转让方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以上就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的介绍。

上一篇: 农业农村部公示重点实验室名单!有哪些企业上榜?
下一篇: 深圳统租房政策最新消息:申请条件有哪些?
乡村振兴大潮催生的创业好项目!本地还剩1个名额,手慢无>>>>
banner
你可能感兴趣
一键获取 产权交易定制服务
申请试用
咨询了解
其他
填写产权交易定制需求,免费获取产权交易解决方案
精选农村产权交易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
农交网 解决方案 农商入驻 美丽新乡村 致富项目 地信网
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是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农村产权交易合作解决方案提供商 湘ICP备14003170号 ©版权所有土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