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农村产权交易出让方应提交哪些材料?附中止/终止情形!

来源: 农交网 2022-12-23 15: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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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桃江县,流转交易活动中的出让方或者意向受让方,可以直接向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流转交易,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些情形,可能导致交易中止/终止。那么,桃江县农村产权交易出让方应提交哪些材料?交易中止/终止情形有哪些?这里是农交网小编的详细介绍。

桃江县农村产权交易出让方应提交哪些材料-摄图网

一、桃江县农村产权交易出让方应提交哪些材料?

1、农村产权转出申请书;

2、出让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产权权属的有关证明;

4、准予产权交易的有关证明(相关决议或批复文件);

5、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材料;

6、标准底价及作价依据;

7、委托办理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8、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意向受让方如果有意,应该提交下列材料:

1、农村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3、意向受让方资产规模、信用评价等资信证明材料(验资证明);

4、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证明、流转项目规划等);

5、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6、联合受让的,需提交联合受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

7、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桃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止/终止情形有哪些?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确认后中止交易:

(1)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提出中止交易的;

(2)出让方或与产权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提出中止交易的书面申请,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

(3)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中止交易书面通知的;

(4)产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5)依法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2、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确认后终止交易:

(1)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向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终止产权交易,双方没有异议;

(2)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存在严重违约情形,造成根本违约,出让方或者受让方提出终止交易申请;

(3)人民法院依法发出终止交易书面通知书的;

(4)因改变农业用途、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等情形的,发包方提出终止交易申请;

(5)被中止的产权交易活动,逾期不提出重启申请,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确认终止的;

(6)依法终止产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总结:桃江县农村产权交易出让方应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止/终止交易。咨询:桃江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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