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市城乡低保标准上调!每人每月调整到多少钱一个月?最新标准来啦

来源: 农交网 2022-11-22 09: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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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温州市市民政局获悉,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今年10月调整。这意味2022温州市城乡低保标准上调,那每人每月调整到多少钱一个月?最新标准来啦!

一、2022温州市城乡低保标准上调!每人每月调整到多少钱一个月?

2022温州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86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035元,涉及区域有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群。

2022温州市城乡低保标准上调原因是为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进一步提高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温政发〔2020〕2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温州市城乡低保申请流程

申请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申请表》:

1.户口簿、结婚证明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人户分离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参加养老、医疗(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失业等保险的,应当提供缴费凭证;

3.失业登记证明、领取基本生活费或者失业救济金及享受期限的证明;

4.遗属应当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5.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应当提供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收入情况及赡养(扶养、抚养)协议或者有关法律文书;

6.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村(居)民委员会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家庭基本情况,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家庭进行公开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张榜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及时在《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复核工作,在《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

(四)区民政部门在收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将核定结果在民政部门网站和申请人所在辖区内公示7日。申请家庭对收入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区民政部门申请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发《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或者书面告知不予核定的理由。

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2022温州市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调整到10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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