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阳县土地征收种养殖评估范围:附种殖、养殖补偿标准!

来源: 农交网 2022-03-22 11:58:01
2284次

2021年8月23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办法(试行)》,有效期为2年。农交网小编整理了2022年长阳县土地征收种养殖评估范围一起来了解吧!

2022长阳县土地征收种养殖评估范围-摄图网

一、2022年长阳县土地征收种养殖评估范围

是否纳入种植、养殖评估认定范围由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组织审核认定。

1.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情形的纳入种植评估认定范围:

①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②景观苗木面积2亩以上,种植年限在1年以上(在村内公示5天后无异议);

③被征收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点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所载生产经营注册地点一致。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畜禽养殖评估认定范围:

①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批准文件的养殖场(户);

②母猪存栏100头及以上、商品猪年出栏2000头及以上、肉牛存栏100头及以上、羊存栏500只及以上的大型养殖场。

3.同时符合下列两种情形的纳入水产养殖评估认定范围:

①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的养殖场(户);

②水产养殖面积达100平方米及以上。

长阳县土地征收种养殖补偿标准-摄图网

二、2022年长阳县土地征收种养殖补偿标准

1.种植场(户)

纳入评估范围认定的征占苗木由被征收人自行出售或移栽,乡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苗木价值按市场价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被征收人给予迁移费、移栽损失费补偿,补偿总额不突破苗木评估总额的40%。未纳入种植评估认定范围的视为零星苗木种植,参照长政发〔2020〕4号文件标准执行。

2.畜禽、水产养殖场(户)

纳入畜禽、水产养殖评估认定范围的养殖场(户),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评估,属不可移动的按评估价值补偿,可移动的按评估值30%给予迁移补偿。未纳入畜禽、水产养殖评估认定范围的养殖场(户),按照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及长政发〔2020〕4号文件第七条补偿标准规定执行。

长阳县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办法-摄图网

关于“2022年长阳县土地征收种养殖评估范围和补偿标准”的内容就到这里,在《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等不予补偿,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上一篇: 兴国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产业直补标准:附生猪、肉牛、蔬菜等!
下一篇: 嵊州市大宗农村产权项目规模标准是怎样的?转让方要做些什么?
乡村振兴大潮催生的创业好项目!本地还剩1个名额,手慢无>>>>
banner
你可能感兴趣
一键获取 产权交易定制服务
申请试用
咨询了解
其他
填写产权交易定制需求,免费获取产权交易解决方案
精选农村产权交易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
农交网 解决方案 农商入驻 美丽新乡村 致富项目 地信网
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是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农村产权交易合作解决方案提供商 湘ICP备14003170号 ©版权所有土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