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耕地抛荒,有效提高耕地利用效益,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严禁耕地抛荒加强粮食生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耕地抛荒。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零星抛荒丘块,由村组集体组织代种代管;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组集体组织协调流转恢复耕种;对连续抛荒两年以上的耕地,由村组集体组织收回并负责落实复耕。
二、依法流转耕地。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鼓励耕种有困难的农户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等方式依法、自愿、有偿流转耕地,或交由村组集体组织代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坚决制止和纠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对已经非农化、非粮化能恢复种植粮食作物的,尽快恢复种植粮食作物,并同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优先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等三大主粮,其他耕地宜粮则粮、应种尽种。
四、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耕地。对造成耕地破坏、影响农作物生长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理,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执行种粮补贴政策。对改变耕地用途,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如有湖南省、鹤城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湖南省农村产权交易所、鹤城区农村产权交易所
2024年10月26日,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沅陵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沅政办发〔2024〕8号),力争2024年底前建成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产权全面入场交易体系,实现交易信息系统城乡全覆盖,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组织健全、运行有序,交易公平、公开、公正。建成在全市统一下的县级网络体系和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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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设立沅陵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好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那么,2024年沅陵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职责是什么?交易品种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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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长沙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长县政办发〔2024〕13号),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1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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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5日,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岳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岳县政办发〔2024〕10号),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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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岳阳县,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交易进行交易的,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且,交易双方需要提交相关材料。那么,2024年岳阳县农村产权交易程序是怎样的?提交哪些材料?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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