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

来源: 搜狐 2017-12-26 10: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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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日,国家农业部发布消息称: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继续扩大,试点县将增加到300个。同时,再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份开展整省整市试点,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那此次的改革对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农村是不是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三类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2.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等经营性资产;

3.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农村集体产权将发生哪些变化?

1.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清理财产、核定资金)这次是最全面,最大规模的,中央对这项工作有明确的要求,清产核资从今年开始,到2019年底要基本完成。

2.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不仅是试点从129个县增加到300个,还要选择出来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3.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要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这也是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那么,本次《意见》的颁布对农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农民能成为真正的受益者吗?

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他的权利很多,最重要的权利有两个方面: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

1.财产权利

农民的财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通过这项改革将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和继承的权利。尤其是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

2.民主权利

农民的民主权利包括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比如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等。在这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改革之后建立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都要维护农民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利。

就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

1.保障农民的选择权

尊重农民的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涉及成员权利的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是干部决定,是农民自己决定。

2.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不论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改革之后建立管理制度,都要维护农民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利。总的来说,要真正让农民成为这项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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