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促进村集体经济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有效带动功能,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村经济繁荣,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制定出台方案,强化政策保障
根据省州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临夏县结合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先后制定出台了临夏县《关于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和到户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临夏县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
采取“产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的模式,2018年,县上统筹整合资金3580万元,按照每村30万元的标准,为116个贫困村和3个非贫困村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贫困村通过自办合作社或将资金托管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分红的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2018年全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405.3万元,其中通过项目实施增加收入361万元,村集体房屋、资源等出租收入24.3万元,新集镇新集村新集电站股份收益20万元。2019年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全县116个贫困村和100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每个村补助资金50万元,共计1.08亿元,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效增强村级发展能力。
二、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发展技能
围绕加强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分批开展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充分挖掘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分级分批对合作社理事长、带头人开展经营管理、财务、品牌、电商发展、品牌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发展致富能力。
三、创新发展模式,促进持续增收
结合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制度改革,全面盘活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增收渠道,按照“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增收技能”的要求,突出各村特点优势,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领域、具体项目和经营方式,既可以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也可以选择托管、保本入股等方式投资入股到农民合作社和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集体经济。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确定发展模式。支持村级组织大力发展“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资金投入型、服务创收型、多元合作型、项目推动型”等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通过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全力推进不同类型村集体经济发展,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2019-08-28发布)
>>如有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临夏回族自治州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临夏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2024年7月30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健全全市域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工作要求,确立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市场运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新区、园区、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
1447次
2024-08-05
2024年3月21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安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安政发〔2024〕5号),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三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产权的有效流通、市场竞价和阳光交易,形成科学完善且符合区情实际和特色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1326次
2024-05-06
2023年12月29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1172次
2024-03-04
2023年12月6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929次
2024-03-04
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甘农经发〔2023〕14号),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921次
2024-01-09
琼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德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琼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琼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琼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琼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