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甘肃省陇南市两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第二督查组深入兴化乡督导检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督查组首先听取了我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汇报、随后查阅了相关软件资料,对我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就清产核资工作是否够安排专人,是否有专业财务的人员参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写是否规范,以及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情况。同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了详细指导培训。
督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清产核资实力度,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层层压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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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健全全市域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工作要求,确立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市场运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新区、园区、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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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2024年3月21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安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安政发〔2024〕5号),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三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产权的有效流通、市场竞价和阳光交易,形成科学完善且符合区情实际和特色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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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2023年12月29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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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2023年12月6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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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甘农经发〔2023〕14号),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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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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