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3日,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启动会议,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部署。县委副书记陈军主持会议。张群慧、王广毅、尚易良、左仁顺、尚奇文、宋兴国等县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县直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是党中央推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各乡镇和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会议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把握工作重点,扎实认真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会议强调,各乡镇和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操作程序科学规范,并将清产核资与农村“三变”改革、发展集体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公开透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有序、全面推进,努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还宣读了《文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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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健全全市域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工作要求,确立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市场运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新区、园区、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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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2024年3月21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安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安政发〔2024〕5号),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三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产权的有效流通、市场竞价和阳光交易,形成科学完善且符合区情实际和特色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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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2023年12月29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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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2023年12月6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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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甘农经发〔2023〕14号),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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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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