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是提高认识,完善机构。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印发了《玉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村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产核资工作。
二是群策群力摸“家底”。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统一制作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横幅和宣传标语、宣传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有关工作中来,全面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现状。
三是强化督导促落实。严格对照组织准备、方案制定、清产核资、成员资格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的步骤要求,逐村制订具体改革方案,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截至目前,共清查出农业人口6.26万人,耕地面积54.02万亩,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土地914665.87亩,核实资金5126.1万元,资产3.82亿元,有力的推进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玉门市人民政府网站2020-03-3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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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健全全市域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工作要求,确立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市场运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新区、园区、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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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2024年3月21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安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安政发〔2024〕5号),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三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产权的有效流通、市场竞价和阳光交易,形成科学完善且符合区情实际和特色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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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2023年12月29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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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2023年12月6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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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甘农经发〔2023〕14号),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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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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