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4日至25日,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指导站党委书记、副站长赵志明带领省委农办第三督导组来平凉市灵台县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督导,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陪同督导,县政府副县长郭建辉陪同督导并出席汇报座谈会。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上良镇北张村、右集村,什字镇草脉村,蒲窝镇韩家洼村,中台镇康家沟村,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县长郭建辉汇报了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督导组反馈了督导情况并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及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县作为国家第四批整县推进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进,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乡镇积极参与,工作标准严、进展快、质量高,取得了良好成效。
督导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对改革相关法律政策的研究,全面查漏补缺,完善工作资料,特别要把握好改革关键环节,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扶贫办等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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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健全全市域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工作要求,确立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市场运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新区、园区、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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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2024年3月21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安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安政发〔2024〕5号),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三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产权的有效流通、市场竞价和阳光交易,形成科学完善且符合区情实际和特色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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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2023年12月29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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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2023年12月6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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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甘农经发〔2023〕14号),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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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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