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部署要求,2018年7月6日,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召开全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
会议对全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和行动,全力以赴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会上对全区33个社区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对参会人员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
会后举行了兰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安宁区办事处揭牌仪式。安宁区办事处将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库,给产权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政策及具体项目答疑,并负责收集汇总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及进场交易所需材料,核实交易信息的真实性,报市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等相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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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健全全市域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工作要求,确立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市场运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新区、园区、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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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2024年3月21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安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安政发〔2024〕5号),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三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产权的有效流通、市场竞价和阳光交易,形成科学完善且符合区情实际和特色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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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2023年12月29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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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2023年12月6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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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甘农经发〔2023〕14号),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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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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