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 农交网 2021-01-11 09: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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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法治社会中,想要合理的维护自身的权益,签订相关的合同就很有必要了,土地租赁也是如此,通过土地租赁来阐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土地租赁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好好的讲解一下。

土地租赁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摄图网

一、土地租赁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

1、土地租赁合同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土地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摄图网

二、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协议解除,即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一方亦或者是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其他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发生,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议,在不违背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协议解除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成为不必要,并且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无法弥补的,无过错方可以有权解除合同。

3、情事变更解除,即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后,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要是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依照情事变更原则,受损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个法定原因。

好了,关于土地租赁合同一方违约怎么办以及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这方面内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上述介绍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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