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土地承包流转后补偿该归谁?

来源: 农交网 2020-11-03 17: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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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土地承包是有着政策规范的,以国家政策为基础,每个地区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光政策。那么,重庆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由小编来和大家说说吧。

重庆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摄图网

一、重庆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

重庆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可以参考2007年4月2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7〕6号)。

根据此文件可知:

1、重庆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实现土地承包权。

3、下列新增农村居民人员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生子女;②因合法婚姻关系、收养关系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③根据国家移民政策,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者依法承包农村土地的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是农村土地的承包方。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方式包括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在平等、自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登记造册。

二、土地承包流转后补偿该归谁?

土地承包流转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出租、转让、互换、转包、入股等,流转方式不同,补偿款的归属是不同的。这里以转让为例。

农村承包地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也就是说,土地承包转让后补偿归受让方。

关于重庆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内容小编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每个地区发展程度是不一样的,所以其制定的相关政策也会有所不同,据实应以官方发布为准,本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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