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子女来说,继承父辈的财产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有很多人就梦想着突然有一个远方亲戚留下一大笔遗产给他继承。而对于农民子女来说,可能就只能继承农村的老房子和土地了。那么,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有继承权吗?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农村集体承包土地继承政策依据,希望能够为小伙伴们解疑答惑。
一、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有继承权吗?
1、农村集体承包土地可不可以继承要分情况,承包土地的方法、类型不同,能不能继承的答案也是不同的,这里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农村集体承包土地的类型有耕地、草地、林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承包方法有家庭承包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其中,耕地、草地、林地采取家庭承包方式,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的承包。
3、如果承包的是耕地或是草地,不能继承,但是可以继承承包地上的收益;如果承包的是林地,可以继承,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承包的是四荒地,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农村集体承包土地继承政策依据!
1、对于耕地、草地来说,承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只要这个“户”还存在,就不存在继承问题,即使家庭内部有成员死亡,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这个“户”消亡了,也就是全部家庭成员都死亡了,土地还是不能继承。因为土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一旦“户”消亡了,土地就会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是另行发包,或是用于解决农村新增人口的用地矛盾。但是土地上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它是承包人的个人财产,继承人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对于林地来说,承包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只要这个“户”还存在,就不存在继承问题;如果这个“户”消亡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可知,林地是可以继承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对于四荒地来说,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农村土地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可知,这类土地是可以继承的,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以上就是小编对“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有继承权吗”这个问题的回答及政策分析,总结下来就是耕地、草地不可以继承,林地、四荒地可以继承,希望这篇文对小伙伴们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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