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有偿退出的途径有哪几种?

来源: 农交网 2024-04-24 10: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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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且已经印发。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最新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政策,有偿退出的途径有哪几种?

一、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两种途径

一种是自愿有偿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种是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其他农户。农户退出宅基地可以整宗退出,也可以将原宅基地分割后部分退出。

自愿有偿退出整宗宅基地的农户,退出后原有宅基地使用权即行终止,且不能再申请新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分割部分宅基地的农户,退出的部分不再享有使用权。

鼓励有条件的农户、以继承方式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祖遗户和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有偿退出原有农村宅基地。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权属证明材料的,需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相关证明。

二、自愿有偿退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程

(一)《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申请表》;

(二)宅基地使用权证或者权属证明资料;

(三)居民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资料;

(四)宅基地承诺书,主要承诺不再申请宅基地(分割后部分退出的不需要提供此项);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户

受让方包括有农村宅基地批复但无地可划的农户和具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户(符合条件的确需分户建房的多子女家庭优先)两种。受让方为有农村宅基地批复但无地可划的农户转让的程序:

(一)转让双方需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核实;

(二)审查核实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宅基地交易的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宅基地转让的可行性等,转让方与受让方对成交价格进行协商,并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书》。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所有资料进行公示;

(三)公示7天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交易方案决议书以及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成交公告;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批表,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为受让方颁发宅基地“内部盘活”《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的指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变更不动产权证书;各街办负责细化相关办事流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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