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有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进行安置?

来源: 农交网 2020-09-23 17: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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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按规定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那么棚户区改造有土地出让金吗?怎么进行安置?

一、棚户区改造有土地出让金吗?

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可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较大限度提高出让收益、显化土地价值,同时可以较好地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使少有的土地资源得以再生和利用,进一步焕发老城区的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城市的管理水平。

这个过程中,涉及到土地开发整理。而土地开发支出是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情形之一,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根据政策,融资地块由政府储备公开出让的,土地出让金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融资地块按照合作改造和自主改造以协议方式出让的,按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点市场评估价20%计收土地出让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依法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发生出售、交换、赠与(不含继承)或自行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时,按申请时点相应土地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20%或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计收土地出让金。

二、棚户改造怎么进行安置?

棚户区改造安置一般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鼓励以货币补偿方式为主。

1、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可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房屋市场价格购买。

2、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不再进行土地补偿。

另外,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直管公房、已改制和未改制单位的自管公房,统一由县房产局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责,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优惠优先出售给现房屋租赁户(公变私)后,按棚户区改造有关拆迁安置政策进行拆迁安置。

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原租赁住房产权的低收入家庭,安排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实物配租,确立新的租赁关系。国有公房出售收入纳入全县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统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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