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房屋流转方式是什么?有哪些流转要求?

来源: 农交网 2020-09-23 16: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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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土地改革,其中房屋流转就是一项重要的措施。那么农村闲置房屋流转方式是什么?有哪些流转要求?

一、农村闲置房屋流转方式是什么?

从目前各地区的实践情况来看,农村闲置房屋使用权流转由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租赁,然后再转租赁给相关使用者使用。

也就是说,闲置房屋使用权流转方式为租赁,不得变相买卖。

闲置房屋的租赁,一般为整体租赁,即整体范围加上附属的空地。为了改造闲置房屋的需要,还可以无偿使用必要的通道、空埕等用地。

二、农村闲置房屋流转交易有哪些要求?

1、出租方

(1)转让方必须确保自己有稳定的居住地,在农村或是城镇均可,在宅基地流转后是不能再次申请建房的。这点农民朋友要尤其注意。

(2)宅基地产权无争议。

(3)农村宅基地流转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宅基地未作他用。

(5)没有搭建房屋的宅基地不能流转。

(6)在闲置房屋使用权流转期间,原住民一般应该全部搬离房屋,不能继续居住或从事婚丧喜庆以及其他生产生活活动。但闲置房屋租赁者认为需要保留原居民的除外。

(7)在流转租赁合同签订一个月内,闲置房屋产权人应将所有物品全部搬离房屋,但不得破坏房屋组成的任何部分;逾期搬离的所有物品,视为放弃所有权,由承租方处置。在移交房屋时,水电一并移户;如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也应一并移交承租方,双方必须在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

2、承租方

(1)用途上,流转闲置房屋适用于乡村振兴中的公益事业与开展农村经济产业活化经营需要:即可用于民宿、酒店、康养、体育补给、研学旅行、课外实践基地、乡村休闲游等和作为新乡贤、人才青年回乡以及市民下乡创业的居所等。

(2)期限上,闲置房屋流转年限为20年。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承租人应提前15天与出租人协商,并续签合同,原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且续租年限不得少于10年。如未续签而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出租人又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续租,续租期限为10年,出租人不得中途收回。如未续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装修、改造投入都属出租人所有。

(3)承租人是否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应该在租赁合同内约定。涉及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改造方案必须经过相应的文物保护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所批准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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