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如何缴纳诉讼费?附房屋确权不能办理的情况!

来源: 农交网 2020-09-18 17: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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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无论对于政府方面还是农民朋友来说都是非常重视的,在进行确权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方面的情况,但是只要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办事一定还是可以解决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探讨关于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如何缴纳诉讼费方面的问题,顺便瞧一瞧房屋确权不能办理的情况,感兴趣就别错过哦!

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如何缴纳诉讼费-摄图网

一、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如何缴纳诉讼费?

一般来说房屋确权纠纷案件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我们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可知,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根据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一般对于房屋确权纠纷案件诉讼受理费以案件形式收取,每件300元的费用,现在很多地区已经开通了网上缴费,大家可以登录当地法院诉讼服务网缴费。

二、房屋确权不能办理的情况

1、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农民申请的宅基地只能用来建造房屋,如果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况,不能确权。

2、买卖得来的宅基地。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买卖宅基地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不能确权。

3、宅基地存在归属争议、手续不全。只有争议解决或补全手续后,政府才会给予确权。

4、非法占用的宅基地。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规定,一户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除符合分户条件与合法继承的,是不予确权的。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的,也是不予确权的。

5、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此外非法占有耕地建房的宅基地,这种更不会给确权,还有可能面临被处罚的局面,并且要求恢复耕地。

6、城市户口到农村建房。现在按照相关的规定,城市户口是不能到农村建房、买地等,现在农村宅基地已经是三权分立了,把使用权分离了出来,当然城市户口资本可以进行资金投资,但是买房、买地就不能,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将会被处罚或者直接拆除,想房屋确权就更加不要想了。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了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如何缴纳诉讼费相关的信息,对于房屋确权不能办理的情况也在此细述了一些,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记得关注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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