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以后,集体土地再次成为了创业者眼中的香饽饽,但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集体土地不能流转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那外来企业能否租用集体用地呢?租赁村民集体用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外来企业能否租用集体用地
集体用地一般被称之为集体建设用地,其可以细分为宅基地,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外来企业是否能租用集体土地,就要看出租人手上的土地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不管出租人是集体组织还是个人,只要审批手续过关,那么就说明集体土地可以被出租,出租对象也不会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中;除非审批文件上明确说明不得转租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那么此集体用地就不能被外来企业租用了。
二、租赁村民集体用地注意事项
(一)要求出租方提供合法文件
在现实中,村民委员会直接越过村民会议,不进行会议讨论,直接私自出租集体土地的情况并非少数,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目前在实践中虽然还有争议,但大概率还是认定无效。不过为了最大限度降低风险,还是要注意以下两点:
1、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当要求村民委员会提供出租该集体土地经村民会议或被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书面文件,尽量做到村民代表面签,以确保租赁合同有效。
2、在村民委员会提供前述文件之前,不应支付租金,避免遭受损失。
(二)完善租赁合同的附加条款
租赁合同大多大同小异,合同中的常规内容都能被提及,但是因为个人情况不同,所以在合同后面添加附加条款就成了很重要的一点,这样也能避免后期出现问题后无法确定责任人。在附加条款中可添加以下五点:
1、需要附加不可抗拒力,比如地震、火灾的责任归属,原则上由出租人重建。
2、如虽经出租人同意,但对产权没有约定的,产权应归承租人。对改建、扩建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应该有使用权。
3、不得在期间内出租其它人。如违约而支付的损失。
4、双方应协定发生纠纷诉讼处理的地点、中间人等。
5、需要明确如果合同中止,有没有承担的后果等。
以上就是“外来企业能否租用集体用地”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于想要回乡创业的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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