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首征比例制度改革

来源: 农交网 2023-11-23 11:34:43
417次

近日,贵港市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制度改革,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赋能全市矿产资源加快出让。

针对过去矿业权出让首次征收金额比例不统一、不明确,根据单个矿产资源的情况制定不同比例的征收金额,出现强制性全额缴纳矿产出让收益、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这次改革旨在减轻企业的支付压力,激发矿业权出让市场活力。

《通知》规定,按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业权成交价须一次缴清。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在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印发实施前,除矿业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外,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20%,贵港市范围内执行统一的首次征收比例,不得随意变更;除首次征缴外,探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转采后或采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根据出让合同按年度分期缴清,且矿业权出让收益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最长应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征收完毕。

上一篇: 宁夏规范乡村振兴用地管理
下一篇: 城市更新的目的和意义!城市更新是拆迁吗?
乡村振兴大潮催生的创业好项目!本地还剩1个名额,手慢无>>>>
banner
你可能感兴趣
一键获取 产权交易定制服务
申请试用
咨询了解
其他
填写产权交易定制需求,免费获取产权交易解决方案
精选农村产权交易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
农交网 解决方案 农商入驻 美丽新乡村 致富项目 地信网
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是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农村产权交易合作解决方案提供商 湘ICP备14003170号 ©版权所有土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