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开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宅基地“三权分置”指什么?宅基地三权分别属于谁?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指什么?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可以分别归于不同主体,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组织,农户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入市场。
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将牵头组织试点,拓展试点范围,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宅基地三权分别属于谁?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可以分别属于不同主体,其中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属于农民。
我国法律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规定在用益物权当中,表明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关于宅基地的资格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以上就是宅基地“三权分置”相关内容的介绍,其中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属于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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