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强拆后怎样申请国家赔偿?违法强拆怎么追责?

来源: 农交网 2023-04-06 1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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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和房屋的拆迁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利益,所以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是比较难进行的,而有些拆迁单位受利益的驱使,会做出违法强拆的行为,造成不少社会恶劣事件的出现。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房屋强拆后怎样申请国家赔偿?违法强拆怎么追责?

一、房屋强拆后怎样申请国家赔偿?

1、房子强拆申请国家赔偿需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依法作出判决,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的材料:

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赔偿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违法强拆怎么追责?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拆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暴力阻碍依法拆迁人员的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以上就是房屋强拆赔偿和追责的相关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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