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城厢区政府发布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三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2023莆田城厢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看看补偿多少?
一、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厢区月塘南片区(三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第一条[征收地块概况]
1.征收范围:东至学园南街,西至原天妃酒店,南至南门西路,北至凤凰路南侧民房,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宗地总面积约15亩,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户数约176户。
第二条[组织实施单位]
1.房屋征收部门: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万达广场赛博思大楼8层。联系电话:0594-2693860。
2.征收实施单位:莆田市荔城区建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办镇海居委会丰美小区4幢43号。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1395079****、0594-2230966。
第三条[补偿方式]
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第四条[房屋征迁补偿认定标准]
被征迁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给予认定补偿:
(一)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机关批准的建房用地手续等有效证件。
(二)虽无产权原证件,但确系建国前建造的旧房或能确认为1982年4月30日前建造的房屋的。
(三)《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实施前,批准建房手续虽不健全的,但经历次清房(1982、1986、1991、1997年)或两权发证处理并补办有关手续和补交款项的房地产。
(四)历年经国土、建设等部门行政处罚到位(含提供相应票据等),一直做为住房使用且只有一处住房的。
第五条[征收补偿项目]
征收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装修补偿及其他项目补偿。
第六条[补偿安置价格的确定]
1.对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格和安置房价格,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也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价格。
2.选择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五)货币补偿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凡在签约期限内按时签约并交房的,除上述住宅、店面补偿价格标准外,另行按住宅、店面补偿标准给予30%货币安置奖励金(不含其他奖励金及补助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八条[搬迁补助费标准]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每次6元/㎡,生产、营业用房每次8元/㎡,仓储及办公用房每次7元/㎡;搬迁补助费少于200元的按200元/次计。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的搬迁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往返两次计算。
第九条[过渡办法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1.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过渡,征收部门按本方案的规定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2.住宅临时过渡期限暂定为36个月,过渡期限按实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自被征收房屋交付之日起至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通知结算之日为止。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6.5元/㎡;逾期安置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标准的双倍支付逾期安置补助费。
3.被征收房屋为商业(店面)的,根据店面所处的区位,由征收部门按照实际过渡期限给予支付商业用房安置补助费(含租金补助及停产停业损失,下同),具体如下(元/㎡)。
以上就是2023莆田城厢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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