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能否平等获得土地资源,享有土地权益,事关消除农村妇女贫困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那么目前外嫁女的土地新政策是什么?结婚后土地会被收回吗?
1、《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外嫁女的土地新政策
根据最新版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具体来讲,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如果发包方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外嫁女的土地新政策
另外,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也强调了“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综上所述, 我国法律十分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规定在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妇女结婚或离婚的情形下,法律有更详细的规定。
妇女结婚后,妇女一般会到丈夫的居住地居住或者和丈夫一起到另一个地方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妇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那么妇女原来享有的承包土地就不能被收回。
只有妇女在结婚后居住的地方取得承包土地的,她原来的承包土地才可以被收回。
另外,在妇女离婚或丧偶的情况下,如果妇女仍然生活在与丈夫一起居住的地方,或者虽然到新的居住地但是没有取得承包土地的,那么发包方不可以收回妇女的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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