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出台!细则是怎样的?

来源: 农交网 2022-12-15 10: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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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有效规范征收土地程序,努力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积极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持续推进依法和谐高效征收土地。这意味最新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出台!细则是怎样的?

一、最新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

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征收土地前期程序、征收土地报批、征收土地批后程序、附则五个部分。第一章总则。为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和遵循的原则。第二章征收土地前期程序。将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细化为拟定范围、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征地听证、补偿登记、签订协议、落实费用等10个环节。第三章征收土地报批。明确了申请征收土地要求和审批要求。第四章征收土地批后程序,将征收土地批后实施细化为发布征地公告、落实补偿安置、实施土地征收、交付土地等4个环节。第五章附则,明确了该文件的实施期限。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征收土地范围(另附范围图并张贴);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三)征收目的;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五)安置对象;

(六)安置方式;

(七)社会保障;

(八)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九)异议反馈渠道;

(十)其他事项。

二、河北征收土地前期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市、县(市、区)政府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依法确定拟征收范围,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市、县(市、区)政府确定拟征收土地范围后,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张贴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依法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风险应对策略、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市、县(市、区)政府在申报征收土地时,需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作出说明。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以张贴的方式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应当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并公告。

以上就是农交网小编带来的最新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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