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是什么?有时间限制吗?

来源: 农交网 2020-06-10 12: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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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各地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企业核算水平、项目立项时间等实际情况进行税款清结,那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是什么?有时间限制吗?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从中央层面来讲,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需依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来定。

根据政策,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主要有: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不过,对于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等等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另外,各省市地区也会根据地方实际,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清算条件,比如广东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就规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也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有时间限制吗?

土地增值是清算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讲,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另外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温馨提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通常要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3、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4、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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