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陕西省加强能源供应项目用地保障!能源用地是什么性质的用地?

来源: 农交网 2022-10-10 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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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以风电、光伏项目为代表的新能源项目普遍占地范围较大,且涉及土地类型复杂。为了解决这类问题,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持续加强能源供应项目用地保障,那能源用地是什么性质的用地呢?

一、2022陕西省加强能源供应项目用地保障

1.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专题研究、专项安排、专人跟进,加强沟通协调、加强跟踪督办,全力做好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各项工作;

2.二要坚持特事特办,努力克服国庆长假影响,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和审查项目用地,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3.三要注重密切协作,主动与项目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对接,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及时提供资料、按时送审报批、高效完成审批;

4.四要严格依法依规,进一步提升基层项目用地组卷报批质量,按照用地审查标准和程序,从严从快审查,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早日发挥效益。

二、能源用地是什么性质的用地?

根据国家现有的土地政策,对不同性质的能源用地做了区分。光伏电站用地政策如下:

1.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电站。

2.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号)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3.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

1)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

2)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3)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

4)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4.2015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对不同地区和支架形式用地设置了限制要求,现有技术基本能满足,主要注意开关站建设用地标准。

5.2017年9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

主要是明确了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的用地新规,其余光伏项目用地仍须严格执行5号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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