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年限要求吗

来源: 农交网 2020-05-20 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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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农村建房是需要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的,而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那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年限要求吗?哪些情况可被收回?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年限要求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因此,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具体年限要求的。

二、哪些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可被收回?

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村集体是可以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

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

2、一户多宅的房屋

对于农村的宅基地,也是有使用规范的,所以农民一定要注意遵守。“一户一宅”是基本原则,每个农民都需要共同去维护,以保证宅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于一户多宅的违规情况,农民要值得注意。

3、违规买卖房屋的

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村集体外成员的流转的,对于这类农民,将予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罚。

4、无证建房所占用的宅基地

现在要修建新的房屋,必须具备两样证件了,即《建房许可证》和《宅基地使用证》,如果只有《建房许可证》是不能建房的。如果你强行建房,那么村委会也是可以强行拆除而将宅基地予以收回的。

5、有偿退出的宅基地

新《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如果已经自愿退出了宅基地,并获得了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等补偿,那么村集体则可以依法将宅基地收回处置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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