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对象是谁?可以全额补助吗?

来源: 农交网 2021-11-18 15: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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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在面对重大疾病时,往往无力负担高额的医疗费用,经常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因此宁波市决定对其医疗救助对象建立高额医疗费用化解补助机制,那么宁波市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对象是谁?可以全额补助吗?由农交网小编来介绍一二。

宁波市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对象-摄图网

一、宁波市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对象是谁?

2021年4月8日,宁波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和民政局这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化解补助工作的通知》,宁波市高额医疗费用化解补助对象是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

1.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2年的医疗救助对象或父母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2年的3周岁以下医疗救助对象(以上时间和年龄以医疗费结算时间点为准)。

2.患有重特大疾病或原《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的特殊病种,具体病种有:

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孤独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重大组织和器官移植、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心脏组织缺损、心脏疾病造成心功能衰竭二级以上、失代偿期的肝硬化并伴有并发症、糖尿病并发严重心脑肾病变、脑血管意外造成偏瘫一至三级。

 宁波市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全额补助-摄图网

二、宁波市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可以全额补助吗?

根据《关于做好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化解补助工作的通知》可知,补助对象发生的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相关医疗费用,扣除医疗救助、民政部门医疗临时救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补助起付线(暂定为3万元)以上部分给予全额补助,补助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

小编提示:个人自付费用包含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自付部分、住院起付标准部分、住院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和门诊特殊病种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

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化解补助工作-摄图网

相信通过阅读上文,各位对于“宁波市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对象是谁”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补助所需资金在市区和各县(市)(含奉化区)大病保险基金中列支。更多精彩资讯,欢迎关注农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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