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建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建政办函〔2021〕32号),想要了解2021年建德市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是怎样的?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1年建德市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
1.申请
经营主体持《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等材料向村(居)民委员会提交设施农业用地申请。
2.初审公示
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核实,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条件的,将申请情况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3.准入会审
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和经营主体签订用地协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乡镇(街道),并由乡镇(街道)组织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实地踏勘,进行项目准入会审。
种植类项目申请使用设施农业用地超过3亩以上、养殖类项目申请使用设施农业用地超过50亩以上,或建设多层建筑的养殖类生产设施的,须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
其他项目由乡镇(街道)把好项目准入关,负责审查土地流转协议(承包合同)、项目建设方案等材料,并出具项目准入意见。
4.备案管理
乡镇(街道)在备案确认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浙江省设施农业用地监测监管系统,核发《建德市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证书》,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上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涉及占用林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在系统备案前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二、2021年建德市设施农业用房建设标准
1.建(构)筑层数
设施农业用房应为单层建(构)筑,不得修建地下室。养殖生产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须经建德市人民政府会审同意。
2.建(构)筑层高
地面至檐口的高度应控制在7米以内。因粮食烘干等实际需求,经乡镇(街道)会审通过后,层高可适当增加。
3.标识、铭牌、颜色三统一
设施农业用房应喷绘标识,悬挂铭牌和统一建(构)筑外立面颜色为白色或灰色。
小编提示:建德市设施农业用房特别是配套附属设施应以满足生产功能为前提,应当避免非必要、与生产功能不相符的建(构)筑物和装修(饰)物。
关于“2021年建德市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建德市设施农用地应符合美丽乡村建设、生态保护和规范管理等要求,希望本文对各位有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土地知识,可以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农交网”或“njw-t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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