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苍南县工厂租赁规定有哪些?哪些厂房才能被出租?

来源: 农交网 2021-10-31 20: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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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厂的流转行为作出规定,能够提升土地要素利用水平和亩均综合效益,增强政府的服务和监管体系,所以对双方都是好事。那2021年苍南县工厂租赁规定有哪些?苍南县哪些厂房才能被出租呢?

2021年苍南县工厂租赁规定-摄图网

2021年苍南县工厂租赁规定

苍南县人民政府在2020年7月21日公布了《苍南县工业厂房转让、租赁管理实施意见》(苍政发〔2020〕22号),文件中对2021年苍南县工厂的租赁标准、备案登记等做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1、工厂租赁标准

(1)工业厂房已经竣工验收,满足生产经营条件且厂房产权明晰。

(2)出租企业应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以独立单元或整层、整幢的形式出租,如果单层内租赁给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企业出租面积在10亩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优先引入至少1家规上企业。

(4)承租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苍南县产业发展方向,符合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并与出租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承租企业须是税务、工商注册登记在我县及拟迁入我县的工业企业。

(6)承租企业应承诺今后企业年缴税收达到人民币50元/平方米以上(建设平台75元/平方米以上)。

(7)2017年县小微园管理政策出台后立项建设的小微企业园厂房出租、转让按县小微园管理办法执行。

2、禁止厂房出租的情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产业规划布局的。

(2)项目管理合同或投资协议约定限制出租的。

(3)主体建筑属于违法建筑或权属不清的。

(4)经有权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

(5)存在不规范出租且未整改到位的。

3、备案登记

(1)工业厂房租赁经备案登记,出租企业可凭备案登记表及租赁纳税等证明,在当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核减相应土地面积。经核减后出租企业当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A类、B类的,其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分别减免100%、80%。

(2)工业厂房租赁未经备案登记的,由税务、环保、安全生产、能源等职能部门加强指导、检查。存在虚报、瞒漏报行为,且在期限内未纠正的,相关企业当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降为D类。

4、对承租方和出租房的要求

(1)承租方税收未达到承诺要求的,将列入低效企业整治范围,出租方当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不予核减。

(2)出租企业对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各职能部门对于厂房租赁双方存在安全生产、环保、能耗等问题进行查处,依法依规予以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关闭。

(3)租赁企业限制改变工业厂房使用功能,具体按照《苍南县工业厂房临时改变功能管理规定》执行。

对于租赁工厂,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强引导和规范,另一方面承租方和出租房也要自觉登记备案,认真遵守相关规定。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各位对苍南县工厂流转感兴趣的朋友们准备的“2021年苍南县工厂租赁规定”,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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