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被废止!附计划生育历年政策变化

来源: 农交网 2021-09-27 09:57:47
3163次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自1982年9月被确定,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近日,国务院签署决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被废止。这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我国历年计划生育政策有哪些变化呢?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被废止-官网截图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被废止

2021年9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总理李克强签署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令第747号),在这份文件表示,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根据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公布)。该决定自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我国计划生育历年政策变化

1、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2、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3、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4、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5、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6.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

7、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8、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9、2015年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0、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被废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一篇: 双控限电是什么意思?附限电令新规定2021最新消息
下一篇: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21最新消息:从10月1日起上调!
乡村振兴大潮催生的创业好项目!本地还剩1个名额,手慢无>>>>
banner
你可能感兴趣
一键获取 产权交易定制服务
申请试用
咨询了解
其他
填写产权交易定制需求,免费获取产权交易解决方案
精选农村产权交易
精选项目推荐 更多
农交网 解决方案 农商入驻 美丽新乡村 致富项目 地信网
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是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农村产权交易合作解决方案提供商 湘ICP备14003170号 ©版权所有土流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