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文元旦,县委副书记邱晓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绍强,政府副县长王卫平,县政协副主席李树荣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试点乡镇村党支部书记,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邱晓旭主持。
会上,书面传达了全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王卫平对《康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县农牧局对全县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安排了下一步清产核资工作;城关镇、岸门口镇、长坝镇、大南峪镇、财政局、国土局等试点乡镇和相关部门围绕做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发言并签订了责任书。
文元旦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体系的必然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产权保护的迫切需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文元旦强调,把好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重点工作,要坚持基本原则,注意处理好三个重大关系问题。一要要处理好党的领导与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的关系问题;二要要处理好遵守法律与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关系问题;三要要处理好坚持目标要求与有序分类推进的关系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确保改革各项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
邱晓旭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调,一要及时迅速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二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三要围绕改革重点任务抓好会议举措部署的贯彻落实;四要强化保障助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注:康县,隶属于甘肃省陇南市。位于陇南市东南部,东临陕西省略阳县,南接陕西省宁强县,西与武都区毗连,北隔西汉水与成县相望。辖18个镇3个乡:城关镇、平洛镇、大堡镇、岸门口镇、两河镇、长坝镇、云台镇、阳坝镇、周家坝镇、望关镇、王坝镇、大南峪镇、碾坝镇、豆坝镇、铜钱镇、三河坝镇、白杨镇、寺台镇;迷坝乡、店子乡、太石乡。面积2958.46平方公里,人口20.2万人(2015年)。
康县被誉为“陇上江南”、“陇上西双版纳”、“万宝山”,是“中国有机茶之乡”、“中国核桃之乡”、“中国黑木耳之乡”、“中国食用菌之乡”等。地貌为陇南山地;地势西高东低,中部高,南北低。气候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域,山有陇南山、大龙王山、南秦岭等,河流有西汉水、燕子河、平洛河、田家河、长坝河等。
康县旅游景点有阳坝亚热带生态旅游风景区、花桥村、白云山森林公园、梅园河国家湿地公园、茶马古道、白马关古城、廖家院、桂花庄、海棠谷、陇南根据地纪念馆、康县革命纪念馆、康县博物馆、清河原始森林、托河漂流、康县白玉洞、红豆谷、阳坝天鹅湖、幽梦谷、唐公墓等。
2024年7月30日,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落实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健全全市域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工作要求,确立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市场运行、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设兰州新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新区、园区、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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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兰州市安宁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安政发〔2024〕5号),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规范三级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产权的有效流通、市场竞价和阳光交易,形成科学完善且符合区情实际和特色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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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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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6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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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甘肃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甘农经发〔2023〕14号),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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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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