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办理流转需求前有哪些程序?交易要注意什么?

来源: 农交网 2021-07-07 16: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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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流转手续是要走一定的流程的,其中就分为了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这三个部分。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前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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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前有哪些程序?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办理农户产权流转需求前,一般是分为三步走的,其中就包括交易咨询、受理流出申请、发布流转公告,这三个步骤都是需要符合其要求的,具体如下:

(一)交易咨询

1、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根据交易服务的实际需要,提供服务窗口、服务电话、网络平台等咨询途径,提供下列服务:

①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咨询台,并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②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开通咨询服务电话,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号码,并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③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提供网络交流互动平台、电子邮箱等,提供网络咨询服务。

2、在回答咨询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应耐心细致、详细明确,做到一次性告知;对咨询的问题不能当场解答的,应做好记录,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二)受理流出申请

1、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通过信息平台或其他媒介公开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流出申请材料清单,宜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范本,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自然人身份证或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个人)受托流转承包土地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

④土地情况介绍书(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应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⑥服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接收流出方提交的流出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于那些不能当场完成审核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出具流出申请受理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流出申请通过审核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对流出申请进行登记,并与流出方签订委托交易协议。流出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一次性告知流出方需要补充或完善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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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布流转公告

1、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根据流出方提交申请材料,协助起草产权流转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土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②流出方的基本情况;

③流入方的基本要求;

④对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⑤交易方式;

⑥需要公布的其他事项。

2、公告经流出方确认后,应及时通过交易信息平台和公告栏对外发布,必要时,还可通过电视、期刊、村务公开栏等媒介进行发布。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告期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受理意向流入方提出的交易调查要求,并协助意向流入方采用以下方式调查流转土地的情况:

①资料查阅;

②答疑澄清;

③现场踏勘;

④产权查询。

4、公示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协助流出方做好相关工作:

①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流出方提出延长公告发布期限时,应延长公告发布期限;

②出现重大变化,流出方提出变更公告申请时,应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核;

③确实需要修改公告的,应及时废止原公告,并对原公告进行修改和重新发布;

④涉及价格、流转期限、资格条件等可能对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应重新计算公示期限,并应通知已提交申请的意向流入方公告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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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流入申请

1、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通过信息平台或其他媒介对外公开流入申请材料清单,必要时宜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范本,材料包括:

①流入申请书;

②意向流入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③符合流入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④联合受让的,需提交联合受让协议书、代表推举书及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⑤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服务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

2、公告期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接收意向流入方提交的流入申请,并对流入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若不能当场完成审核的,应出具流入申请受理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流入申请通过审核的,应对意向流入方进行登记,并告知其流入申请资格的确认结果。流入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意向流入方需要补充或完善的内容和时间期限。

二、农村产权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1、农村产权的交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各镇(街道)应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分类制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产权交易的指导价格,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的参考价格。

2、农村产权实行镇级交易的,一般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服务平台管理机构提交交易意向申请。对于那些价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产权交易必须通过县(市、区)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

3、农村产权公开交易竞价时,一般是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党员代表、成员代表和监事会成员到现场来见证监督公开交易竞价的整一个过程。一般采取竞价方式进行的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若价格与条件相同的,以现场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4、违反农村产权交易,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组织或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标底、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应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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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农交网带来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办理流转需求前有哪些程序的介绍。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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