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是土地的一种类型,它的所有权是国家或者集体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集体草地怎么认定,人们可以参考哪些法律规定。那么,集体草地的认定有哪些法律规定?什么土地可以认定为草地?下面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集体草地的认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集体草地的认定可以参考《土地管理法》、《草原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由此可知,实行家庭承包的草地,基本上可以认定为集体草地,但是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草地除外。
2、根据《草原法》第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也就是说,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并核发所有权证的,可以认定为集体草地。
二、什么土地可以认定为草地?
1、以下三类土地可以认定为草地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这三类土地,可以认定为草地。
(1)天然牧草地,指的是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2)人工牧草地,指的是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3)其他草地,指的是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2、以下六类土地不可以认定为草地
(1)城镇内部、公园内用于美化环境和绿化的土地。
(2)在路、渠、堤、堰等的边坡、斜坡和田坎上生长草本植物的土地。
(3)草本植物和林木、灌木混合生长无法区分且林木、灌木为主的土地。
(4)由于耕地耕作层被破坏而自然生长草本植物的土地。
(5)耕地撂荒而自然生长草本植物的土地。
(6)墓地等自然或人工种植生长草本植物的土地。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集体草地的认定”的内容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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