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关于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1-04-14 09: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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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2020年3月16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省市委农办、省市农业农村厅、局对贯彻落实《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中农发〔2020〕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扎实做好各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截图

一是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任务更加繁重。针对机构改革后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就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健全经管体系、突出工作重点、依法依规履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突出抓好农村经营管理单位建设。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首先要着力建强经营管理队伍,加强经营管理工作力量。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积极协调,把充实经营管理工作力量作为工作重点,确保经管系统力量不减、队伍不散、履职顺畅、高效运转。各镇办要对照《通知》确定的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统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6项基本任务,分别明确职责任务、分管领导、站所和工作联系人(见附件1),于3月31日前报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

三是扎实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政策性、专业性强,服务面广,事关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农”工作领域具有制度性、基础性和方向性的工作。要搞好统筹安排,把各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四是总结宣传农经管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要着力加强基层农经机构队伍建设,把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优先安排到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要认真总结农村经营管理6项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主动抬高工作标杆,积极创新工作实践,集中力量培育示范典型,努力打造农村经管工作新亮点、新特色。

中共博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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