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地权属产权登记费多少?详解集体土地使用人和权属所有人

来源: 农交网 2020-09-21 17: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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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尤其重要了,我们的生存离不开土地,众所周知我国土地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我们只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就需要进行土地权属产权登记,那么山东省土地权属产权登记费多少?集体土地使用人和权属所有人指的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山东省土地权属产权登记费-摄图网

一、山东省土地权属产权登记费多少?

1、证本费:个人(普通)5元/证,单位20元/证。

2、土地产权登记费

个人:0—100平方米,13元;100—150平方米,18元;150—200平方米,23元;200—250平方米,28元;250平方米及以上,30元。

单位:1000平方米以内的,收100元;1000平方米以上的,1000平方米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的,加收40元,最多4000元封顶。收费依据:国土(籍)字(90)93号。

集体土地使用人和权属所有人是什么-摄图网

二、集体土地使用人和权属所有人是什么?

1、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包括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土地权属所有人-摄图网

2、土地权属所有人

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和他项权利。

土地权利的主体是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客体是土地权属的界址、土地权属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等级、价格等等。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享有土地权利并受法律保障。当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等土地权利在进行变更时,应该必须由土地权利主体提出申请,经过权属审核后进行变更登记,办发证书,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权利可能因主体违反法律规定被剥,也可能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结束或停止。土地权利人可以放弃其拥有的各项土地权利。土地权利可以通过划拨、租赁、交换等各种形式转移。确定土地权属性质,必须查清土地的权属来源,即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

关于山东省土地权属产权登记费和集体土地使用人和权属所有人是什么的知识,小编今天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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